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拟认定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地方标准《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验收认定工作。经过申报、材料审核、观看视频、现场评定、综合评议等环节,认定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等13个乡镇(具体名单附后)达到最低评定分值,拟命名为广西特色旅游名镇。现对13个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反映(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联系电话:0771—5713996,传真:0771—5530169,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邮编:530021。
附件: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认定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拟认定单位名单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
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
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
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
河池市南丹县里湖瑶族乡
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
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
玉林市容县石寨镇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
【编辑:文浩】